1990年12月29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辽金时期古墓葬。位于方正县天门乡太平村西南2.5公里,北距松花江2公里。墓地坐北朝南,东、北、西三面被一道环形山梁所环抱,南面为缓坡,地势开阔,南1公里处有一条小河自西向东流过注入太平山水库。墓地南北长60米,东西宽约50米,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,地表不平,似有盗掘痕迹。封土堆早已无存,只有墓前神道两侧的石雕尚存。石雕由南到北为石望柱座、石望柱、石羊、石虎、石人各两个,均为花岗岩石质,雕刻技法娴熟,线条流畅,风格粗犷,造型逼真。石人为文官武将各一,文官手持笏板,交于胸前;武将顶盔挂甲,双手柱剑,形态威严、生动。除一只石羊、石望柱和石望柱座保存较好外,其余石雕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风蚀和破坏,石雕躺倒于地,位置都被明显移动过。据《方正县志》记载,该墓在清光绪年间曾被盗。根据墓地形制和石刻风格推断,该墓地是一处金代贵族墓葬。
保护范围:墓地周围5米以内为特别保护区,5至20米为重点保护区,其它区域为一般保护区。